棒球場的秩序:(聯合報)

1977-04-05(何凡)

一曰本報刊出讀者蕭慶捷先生的投書,指責三月二十五日台北體專跟日本八幡大學棒球比賽時市立棒球場的不良現象。第一件事是球打完了,八幡隊教練和球場福利社的人為汽水退瓶事爭論,經觀眾代為翻譯才得解決。蕭君認為我國球隊到國外比賽都得到週到的招待,棒協為什麼請了日隊來不派人陪伴?第二件是球場的燈壞了也不修理,觀眾推測是響應政府「節電」號召。第三件事是看台上小販雲集,妨礙觀眾視線,散場後垃圾堆積如山。他認為公賣局球場不准小販入場較為合理。次日本報刊出棒協和北市體育場的解釋。棒協說,當晚因為日本青少棒隊到台北,他們去接機,因此沒有人為八幡服務,為此表示遺憾。市體育場說,有些燈壞了,已與包商接洽換新。關於第一點應請謝國城先生注意,因為對於接待外隊和辦理比賽如果缺乏適當的安排,將成為發展棒運的阻礙。棒協的「力難兼顧」的理由並不充足,因為既然同時請兩隊來賽,該有兩組接待人員,顧此失彼不成理由。買汽水退瓶為一瑣碎囉嗦之事,中華體育館和公賣局球場皆不准攜瓶入場,主要的原因是怕輸不起的觀眾臨時做「投手」。事實上瓶子入場也很討厭,台北的所謂頭輪影院,開演時除了嗑瓜子聲像機槍掃射以外,還有空瓶在階梯上踢來踢去,充分的表現了影院的管理不良和觀眾的低級。新加坡影院已禁止攜瓶入場,我們認為台灣的影劇院、球場和其他公共演出場合,為了安全與秩序,應一律禁止攜瓶入場。球隊不受限制。球場的燈有很多盞不亮,是市立體育場的責任,既然收了球隊的租金,怎麼還能在省電方面動腦筋?觀眾說「節電」是諷刺的話,體育場不會聽不懂。說已和包商洽修,似有諉過包商之意。觀眾並不關心責任誰屬,只要燈亮就行了。此事關係球場管理,在國際比賽時更與國譽有關,希望棒協和市體育場注意到這一點。關於棒球場的骯髒紊亂的指責,棒協與體育場「避重就輕」,都未作答。事實上這才是今天急須改善的主要問題。棒協可能推說我們只辦比賽,不管看台上秩序。體育場可能推說我們只出租球場,觀眾講不講清潔是衛生局的事。髒亂的主要原因是小販太多,體育場和棒協有沒有拿小販的權利金?蕭先生說那些小販是福利社的服務生,在看台上往返叫賣汽水、魷魚、茶葉蛋等,擋住觀眾視線,製造大量垃圾。觀眾到球場的目的是看球,不是野餐宴會,棒球場的福利社把球場當做廟會市集,不是喧賓奪主,離譜兒太遠了嗎?棒委會和市體育場該想個改善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