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規則修訂版公佈:帶頭罷賽的教練 大聯盟永不錄用(聯合報)

1998-01-17(記者賈亦珍/台北報導)

台灣大聯盟秘書長黃瑛坡昨天表示,為避免再有如去年勇士隊總教練趙士強領頭罷賽的情況發生,今後若有罷賽情事,罷賽的總教練或教練將永不錄用。台灣大聯盟昨天公佈聯盟規章懲罰規則的修訂版,其中對於罷賽的規定修正為若為球員罷賽,則處以罰金半月薪或禁賽或終身球監,若為總教練或教練,則、永不錄用,而罷賽者還要賠償因罷賽所導致的損失。其他的有關規定有:(1)有鬥毆或擾亂比賽秩序者,處罰金三至十日薪或停賽或終身球監;(2)對裁判或工作人員有言語或肢體侮辱或粗暴行為,罰金二至七日薪或停賽或終身球監;(3)對裁判判決有意見時,在抗議後拒不恢復比賽,使比賽中斷五分鐘以上者,主審得驅逐出場或其他必要處分,聯盟並將處以罰金、禁賽或終身球監;(4)若球團不服裁判判決,並循正當申訴管道提出申訴,經聯盟認定裁判錯誤或不當者,聯盟將對相關裁判視情節科罰金一至十日薪。黃瑛坡也說,台灣大聯盟職棒二年的門票價格將大幅下降,內野全票從兩百五十元降為一百五十元,內野優待票從兩百元降為一百元,內野學生票從兩百元降為八十元,外野全票一百二十元降為一百元,外野半票一百元降為五十元,環島票內野一百五十元,外野一百元。他表示,降價的原因是國內球場設備仍過於簡陋,而職棒賭博的陰影仍未完全清除,同時也為了因應兩聯盟相互競爭與市場供需機能而作調整,黃瑛坡預估今年門票收入目標為八千萬元,觀眾入場人數目標突破百萬人次。【記者賈亦珍/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