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司 那魯灣公司勝訴:黃國書等四人 可安心在大聯盟任職(聯合報)

1998-01-08(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駁回中華職棒聯盟對台灣大聯盟黃國書等四名裁判不履行合約的賠償訴訟案,那魯灣公司在獲悉勝訴後表示,黃國書等四裁判未來不再與中華職棒聯盟有義務關係。台灣大聯盟裁判黃國書、江崇標、紀華文及曾誌賢四人,原為中華職棒聯盟培訓裁判,但黃國書等人在合約終止後,於民國八十五年間轉往那魯灣公司旗下的台灣大聯盟擔任裁判,中華職棒聯盟去年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六十萬元損失賠償訴訟,經地方法院於去年六月駁回,中華職棒聯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於昨日判決駁回,台灣大聯盟委託律師謝振武表示,高等法院判決意謂著黃國書等四名裁判可安心在台灣大聯盟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