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2-10(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常務理事會昨天決議,已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的新版球員合約,已與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合約類似,將不再作修改,如果外界對新版合約有疑義,聯盟會適時委請法律顧問解釋。中華聯盟常務理事會昨天邀法律顧問黃虹霞解釋經公平會通過的新版合約,也將由各球團找機會在公平會規定的十日內,解釋給球員聽;常務理事會執行祕書林宗誠表示,這分合約已將起始及終止日期空出來,是一分合乎規定的合約。依新版合約精神,現有與中華聯盟有契約關係的球員,都可以與球團「換約」,而且新約不限定要簽幾年。統一獅領隊郭俊男表示,這就是要看球員的重要性,重要性高的球員當然是球團願意多簽幾年對象。新版合約不論在簽約年限或報酬(月薪)一欄都是空白,預料今年球團在與球員談合約年限與報酬時,有相當大的彈性,但因為國內球員沒有像外國球員一樣委託經紀人、律師談判經驗,而是單槍匹馬,或找家人陪同壯膽談合約,能否在換約中保持應有的尊嚴與權益,各有不同程度的憂慮。但各隊春訓即將在本月中旬起陸續展開,是否能在春訓前把所有球員的「薪事」搞定,以安定人心,也是頭大的事,基本上球團已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