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心態「約」不住人:契約若不隨自由市場精神調整 球員遲早會走人(聯合報)

1997-12-04(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繼中華職棒和信鯨隊日前以月薪八千美元簽下前時報鷹隊投手馬力安後,目前正在中美洲尋覓新洋將的三商虎隊領隊陳玉書,昨天以越洋電話自波多黎各傳回消息,他表示,已以月薪九千美元簽下前鷹隊另一位投手羅飛。羅飛今年在鷹隊出賽卅七場,與馬力安同為十二勝十一敗,防禦率三點八五,要不是因為二代鷹下半季戰力不佳,羅飛成績將不僅於此。本報記者林新輝中華職棒聯盟與台灣大聯盟又掀起球員爭奪戰,在職棒環境低迷,資方重金留人、挖人的情形不復見前提下,球員在決定去留之間取決於一紙對等、保障的契約。中華職棒聯盟「新版」的契約,日前經行政院公平會裁定合法,「新約」條文取消最為人詬病的「不定存續期間」內容,公平會裁定對多數球員來說,雖是遲來正義,但也點燃球員對契約內容自主意識的火苗。因為,在中華職棒聯盟新約公佈後,包括統一獅隊的謝長亨、陳政賢、三商虎隊劉義傳等球員,均對新約部分條文仍有利資方提出質疑,這顯示即使新契約經由公平會裁定合法,但球員重視契約精神更勝以往。反觀只有一年的那魯灣公司,去年公佈球員契約時,曾主動對外發佈兩聯盟契約的差異,並強調那魯灣契約在顧及勞方權益較符合對等原則。今年那魯灣公司的契約並無重大改變,仍保留三至五年工作權的「保障」與優先續約權等條文,但法界人士認為,優先續約權仍是有利資方的規定,一旦台灣大聯盟球員約滿,資方可以引用優先續約權留人,潛在的問題不少。八年的中華職棒聯盟,雖然大幅修改舊契約的不平等條文,但仍殘留「封建色彩」,讓老球員心生不滿,這值得中職棒聯盟各球團重視。那魯灣公司的契約如果沒有隨著自由市場的精神調整而原地踏步,台灣大聯盟辛苦栽培的職棒新星,有一天也同樣會引用契約不合時宜的理由捨棄那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