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2-02(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球員涉賭已被球團列為經營的「黑死病」,那魯灣公司明年在球員契約上新增「賭博傷害條款」,簽約球員一旦有賭博事實,除解約外,將賠償一倍的薪水與簽約金,洋將與本土球員一律適用。兩個職棒聯盟今年均遭球員涉賭案衝擊,甚至危及球隊的生存,去年成立的那魯灣,在球季期間發生台中金剛隊一名球員涉嫌賭博,那魯灣公司雖立即開除,但聯盟受到重創。鑑於在台灣大聯盟球季期間,賭博傳聞不斷,令台灣大聯盟安全防護小組,疲於調查傳聞,但都以「證據難查」草草結束。那魯灣公司為增強防賭的防線,球員契約新增「賭博傷害條款」,規定一旦球員有賭博情節,將賠償公司已經給付的薪水與簽約金一倍金額,期能藉「重典」收到嚇阻效果。那魯灣指出,以往球團處理可能有問題的球員,多以「不適用」解約,內容過於模糊,且不用付出高昂代價,養成部分球員「僥倖」的心態,無法達到嚇阻效果。日前完成換約的洋將對於「賭博傷害條款」反應甚佳,那魯灣表示,由於洋將涉賭傳聞甚囂塵上,在換約時,洋將認為賭博傷害條款適以保護他們的「名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