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放水案偵辦 選後恐有大動作:(聯合報)

1997-12-01(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職棒簽賭放水案喧騰一時,但偵辦到中華職棒時報鷹隊後,有減緩的態勢,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所有被調查的球員有罪後,曾要再繼續追查其他球隊及轉檯到台灣大聯盟的數名球員,但至今未有下聞,一般預料,縣市長大選結束後,檢調單位的動作即將大步跨出,而這也可能解決各球團即將開訓的難題。不只一名中華職棒聯盟球團的領隊表示,本月中起各隊陸續集訓,只要不出現在集訓名單內的球員,就是「不適任」的球員,而「不適任」的解釋範圍,今年也特別不同,其中包含了球團覺得可疑,但苦無該球員打放水球、簽賭的證據,或是球員也有一定的名氣,但球團難以找到合適理由解約,以至於寄望假檢調單位之手,代為「揪出」的意思在內,而且就是等待縣市長選後及球隊集訓前的這段空檔。此外,鷹隊已因為司法單位首波的偵辦,不但球員幾乎全部遭禁賽,最後也變成停權一年,明年不再上場,鷹隊之外的球員被相關單位點名涉案的不在少數,鷹隊最不服氣的是,「為什麼是我們」、「為什麼只有鷹隊」。依據台北地院判決以鷹隊為主的球員判決事實中,被點到名的球員有味全隊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洋將賈西及離職管理黃清文、球員洪佩臻.,前後任興農牛隊球員賴有亮、白昆弘、張耀騰、廖俊銘、黃杉楹、王傳家、陳彥成、洋將克魯滋、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前後任兄弟象球員陳義信、吳復連、陳追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被點到名的球員,大多認為絕無放水、簽賭等事實,他們不怕被調查,但有必要請司法單位儘速行動,以記影響下一球季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