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8-22(記者林新輝/屏東報導)
台灣職棒大聯盟自律守則施行第一天,土、洋球員反應不一,本土球員乖乖就範,洋將反彈聲浪四起,咸認有損隱私權,逼得球隊管理人員施出「不適應走人」的撒手鑭,洋將在「錢」的力量壓制下,才停止反彈。台灣大聯盟四支球隊行政經理,昨天正式將針對總教練、球員行為規範的「十誡」傳達給每位球員,有人喊好,有人覺得像受軍訓事練,也有人搬出人身自由權表達不能接受立場。絕大多數本土球員都心甘情願接受「十誡」的規範,有人表示,正可以利用台灣大聯盟自律守則充當拒絕外界誘惑的「護身符」。但向來講求自由的洋將反應普遍激烈,特別是美籍洋將,在聽到聯盟即將對球員實施外出、進出聲色場所等生活規範,擺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態度,有洋將認為,球場上受到聯盟規範無可厚非,但離開球場,只要不與黑道勢力掛鉤,其他行為應不必規範。據瞭解,在國內打職棒洋將喜出入PUB,而且夜歸情況相當普遍,台灣大聯盟一紙形同「囚牢」的自律守則,確實令洋將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