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簽新約 採一年一簽:自由球員制門檻以八至十年職棒生涯為限 「換約」成為球團砍除疑涉賭球員另一妙方(聯合報)

1997-08-21(記者林以君/嘉義報導)

據悉,中華職棒聯盟球團間已達成明年與球員重簽新約的共識,新約採一年一簽,而爭論甚多的自由球員制(FA)門檻,也將以職棒生涯滿八至十年為限,此項措施將繼續細部研商,以回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九月底以前改善職棒現行合約」的要求。中華職棒聯盟領隊自公平會要求改善合約後,即一直委由聯盟律師對合約作修改,此項工作持續進行中,但日前已有統一獅領隊郭俊男透露初步研商結果,今後將採一年一簽制與球員「換約」。而球團以八至十年為限,訂立自由球員制,據瞭解,也是仿照日本九年制的FA制度而來,是否能實施,球團間尚未達成無異議的共識。由於此項合約有拉大明星球員與二線球員薪資的作用,三商虎隊林仲秋即稱,未來球團不見得佔便宜,因為明星球員可以藉一年一約的方式,挾優異成績向球團要求高薪;但對表現不達理想的球員將有立即失業的危機,也是不爭的事實。而其他大多數球員認為,要看球團具體新約內容後,才能判斷未來的約怎麼簽。本報記者林以君中華職棒聯盟應公平會要求改善合約,原是一樁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在職棒賭博案懸而未決且預料審判曠日廢時之際,「換約」已成為球團間有意逐步砍除有職棒賭博嫌疑球員的另一妙方,且堪稱是「副作用優於原藥效」的一帖藥方。中華職棒聯盟修改現行「終身約」是被公平會裁定後的被動行為,原意使得球團要面臨明星球員藉成績要求高薪的風險,但生意人拉大明星球員薪資,配合所謂「自由球員」制,只是砍掉原來中等球員的薪資,補明星級球員而已,球團總薪資成長空間不大,加上今年受職棒賭博案影響,票房奇差,明年球員薪資不降,應就算「成長」。薪資不漲是因為票房差、票房爛,是不肖球員涉賭,自作孽的結果,但球團苦無證據,又礙於情面,這一刀砍不下去。球團早已苦不堪言,也就出現了「鷹派」球團,力主只要球團調查球員有嫌疑,這一刀就早該砍在「不適任」的球員身上,大不了痛個一、兩年,免得往後票房永遠搞不起來。這項說法,且已獲部分球團證實。但要怎麼砍得漂亮呢?今年球季中票房已經在苦撐了,季中不合適,但九月底以前修改的合約送公平會報備後,球季結束至明年開賽前,「一年一約」將作另一番解釋,而且球團將針對有涉賭嫌疑球員揮大刀砍人,佐以球團收入有限,養不起高薪球員的理由,即使是明星級球員照砍不誤,以求還給中華職棒乾淨的球場。但已有球團表示,如今新藥的副作用的確優於原藥效,但餵藥的球團們,如果錯失這次機會,步調不一,仍不揮大刀除賭博禍害,職棒將永無翻身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