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成五人坦承放水:(聯合報)

1997-06-17(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次開庭審理職棒球員郭建成等人涉嫌放水、簽賭案。庭訊中,前時報鷹隊的球員郭建成、楊章鑫、卓琨原、古勝告及張正憲等五人均坦承放水;前統一獅隊的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雖供稱蕭登獅曾要求放水,使他們心生畏懼,但他們不是「未置可否」,就是「加以敷衍」,絕未放水。此案被告共廿九人,包括在押的郭建成等九人,昨天共有廿七人到庭。法官李英豪針對檢察官起訴內容,逐一訊問被告後,論令下週一上午再開庭,九名在押被告均還押台北看守所。庭訊中,郭建成等五名在押的前時報鷹球員均坦承,確曾配合組頭李茂發放水一、二場到五、六場不等,但不是每場都放水,部分場次是「巧合」而非放水;未在押的陳慶國等球員卻否認放水。陳慶國說,去年他初加入職棒,成績很重要,不可能放水。郭建成的哥哥、警員郭建材則否認涉及經營賭場,且稱未向職棒球員催逼賭債;另兩名警員郭文、高伯男也否認曾亮槍威脅球員。被檢察官起訴涉嫌恐嚇的陳武龍除否認恐嚇犯行,更辯稱調查局跟他「談條件」,要他「咬出蕭登獅、李茂發以及球員」。林國清也辯稱,為「配合」檢調人員辦案,他們,「要我咬誰,我就咬誰」,例如找不到誰在嘉義簽賭,就拿搭飛機北上參加「白狼」張安樂兒子婚禮的「登機名單」給他指認。至於統一獅隊球員涉嫌放水部分,江泰權供稱,他是因學生家長會的關係結識蕭登獅,蕭雖提出放水的要求,他也介紹鄭百勝與他認識,但對於放水一事,他在蕭的面前「未置可否」;鄭百勝則說「人在那邊,身不由己」,但只是「敷衍他而已」,真正比賽時絕未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