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見雛形 要花155億:圓頂開閉式建築 外帶四棟商業大樓 提高文教使用率 增加文藝展演功能(聯合報)

1997-05-08(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巨蛋體育館案已初具雛形,未來的巨蛋體育館建築佔地一萬三千坪,是地下三層、地上六層的圓頂開閉式建築,旁邊將同時興建四棟商業大樓,整個開發案的成本一百五十五億三千萬元。受市府委託進行巨蛋規劃設計的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及所屬工作團隊,昨天首次向都市計畫委員會和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委員簡報巨蛋規劃情形;會中部分委員對規劃的巨蛋,商業使用比率過高有意見,認為應提高文教用途的比率,主任委員陳師孟最後指示檢討減少商業使用,增加巨蛋的文藝、展演功能。由於巨蛋基地上方的航高限制六十公尺,但體育館頂蓋高度達八十公尺,如果沒有降低高度,體育館必須深挖廿多公尺,在建造成本和安全都有問題;昨天上午陳水扁到交通部拜訪部長蔡兆陽,希望中央放寬巨蛋上方的航高限制。陳師孟指出,基地東北側的技擊館和東南側的社教館,興建巨蛋時要不要拆除;體育館北側捷運松山線G一九站,是否和巨蛋同步動工;未來中正機場到松山機場捷運線,是否應延伸支線至巨蛋用地,及周邊街廓是否併入整體規劃;投資人是否參與初期設計,以利招商等問題,市府也將在近期內作出決定。位在敦化北路、南京東路、八德路和北寧街間的巨蛋基地,面積三萬四千三百零五坪,土地使用分區上是文教用地,未來除將興建地下三層、地上六層的開閉式圓頂體育館外,在體育館邊的南京東路、敦化北路和八德路側,將興建一棟九層高的電影院和餐廳、兩棟八層高的零售和百貨公司,及一棟高十五層觀光旅館。整個體育館開發成本一百五十五億三千萬元,規劃單位希望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對體育館採公辦民營,商業設施由民間開發,將兩者統一經營方式來管理,開發權利金四十五億元,經營權利金以公告地地價百分之三按年給付;不過依財務分析,巨蛋開始營運前五年,每年要虧損三億餘元。部分委員指出,這基地是文教區原要作文教使用,不過在現行設計中,有關商業用途比重超過體育設施,是否合乎土地使用分區值得注意;一些委員擔心,巨蛋三萬五千人的人潮,未來對周邊交通將產生嚴重衝擊,尤其在南京東路對面的中華體育館將改建,八德路一側的京華城開發案,一旦完成後帶來的人潮,未來可能使周邊交通癱瘓,不少委員也關切整個設施的消防和防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