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輝案 球員才是大贏家:陳進堂:判決有利於職棒環境「大躍進」(聯合報)

1997-05-07(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前天針對兄弟象隊控告那魯灣育樂公司詐欺案做出駁回判決,獲得勝訴的那魯灣育樂公司總經理陳進堂昨天表示,那魯灣並不認為自己贏了,球員才是判例最大受益者。陳進堂指出,預期未來國內職棒球員的工作環境會日趨合理化,兩個聯盟或球團為留住好球員,投資球員的成本將會增加,球員獲得保障後,有助於專心打球,間接減少球員冒險涉賭機會,觀眾也受益,整體而言,此判決有利於職棒環境的「大躍進」。那魯灣育樂公司目前與球員簽定五年契約,並有優先續約權,可是約滿後,球員有充分自由權決定到那個聯盟打球。外界預測,王光輝案將掀起明年另一波跳槽風波,陳進堂說,如果中華職棒聯盟各球團提供球員工作環境優於台灣大聯盟,所謂良禽擇木而棲,相信中華職棒聯盟球員不會跳槽。陳進堂也坦承,兩個聯盟因為理念差異、競爭效應,目前口舌之爭多於實質之爭,這種意氣之爭無助於國內棒球生態成長,目前在有判例依循下,可望導引兩個聯盟從事良性競爭。至於王光輝何去何從,陳進堂說,王光輝留在兄弟像已是事實,那魯灣將不會要求他履約,但傾向索賠違約金,王光輝依合約將給付那魯灣七百八十萬元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