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2-23(潘俐君/學生(台中市))
故意放水或加入賭博的球員是犯了大錯,但背後是否有威脅,是否另有隱情苦衷,輿論及大眾如果忽略外在因素,而一味的指責他們、指責職棒,則另外一群盡忠職守的好球員也一同受到傷害。更何況,其後的大黑手,也就是所謂的黑道及……等,國家都尚給予自首改過的機會,而可能因受脅迫而犯錯的球員卻得付出一生不得再打職棒的慘痛代價,這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