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2-22(記者宮泰順/台北報導)
全國體總昨天和全國棒協、中華職棒聯盟、台灣大聯盟簽訂共同協議書,兩個職棒聯盟確定可在本月廿三日、廿八日分別開打。這分共同協議書由棒協理事長陳盛沺、中華職棒聯盟會長陳重光、台灣職棒大聯盟會長簡明景、全國體總會長郭宗清共同簽字。共同協議醫條文共有九條,明確規定中華成棒隊由全國棒協組成選訓委員會選出,委員應包括兩職棒聯盟推薦人員,負責遴選教練、選手,並統籌規畫訓練及比賽事宜。參加亞、奧運代表隊成員由業餘、職業球員共同組成,參加其他國際賽以業餘球員為主,必要時得請職棒聯盟支援球員,俾利提升實力爭取佳績。另外,具有學生、軍人身份球員,職棒球團不得與其簽訂合約,不得代表職棒比賽;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受徵召球員,如藉故不參加代表隊集訓或違反球隊管理規定,經查屬實者,由選訓委員會研商給予適當之處分,該所屬職棒隊必須配合懲處違規球員。此外,中華職棒聯盟、台灣大聯盟同意捐出整年度門票收入的百分之二點五經費,供全國棒協作為棒球運動發展基金,惟該項經費應專款專用,並籌組管理委員會監督經費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