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2-21(記者賈亦珍/台北報導)
只要他公開宣誓以前沒放水,以後也不會,就給他新舞台。那魯灣職棒公司總經理陳進堂決定與「阿水」鄔尚豪(郭進興)博感情,只要阿水當眾宣誓自己以前未涉放水賭博,以後也不會放水賭博,就接納他的來歸。陳進堂預估一周內阿水應可加入台灣職棒大聯盟。昨天上午十一時半,郭尚豪到那魯灣職棒公司與陳進堂及副總經理梁功斌懇談,阿水說,他不知如何開口才先以存證信函方式表達自己的意願,看到副董事長邱復生的回應後,他覺得很高興,決定親自前來表達投效的意願。陳進堂與梁功斌一再地問郭尚豪有關涉賭傳聞的事,他說,他絕對清白,絕對沒有涉及放水及賭博,阿水說:「去年我有二十勝四敗的戰續,放水那能放出這種戰續?」對於前幾個月回歸統一獅隊懷抱,現在又要投向台灣大聯盟,郭尚豪說,這次被約談交保,減薪他不介意,但最耿耿於懷的是禁賽,這個案子要拖多久沒有人知道,何時能證明自己的清白也不知道,對職棒球員來說,球場是唯一的舞台,漫長的禁賽將使他失掉這個舞台,他不願意這樣,上次回到獅隊是為了還人情,要幫獅隊完成三連霸目標,現在既然自己被禁賽,這個人情也無法還,因此決定到台灣大聯盟尋求演出舞台。陳進堂說,於情、於理、於法,他都不能拒絕郭尚豪的報到請求,因為,在司法未判定前,不能就說郭尚豪有罪,那魯灣職棒公司目前對郭尚豪的要求是先發存證信函與獅隊解除合約關係,再在公開的記者會上由台灣大聯盟副會長莊亨岱監誓,由郭尚豪公開宣誓自己的清白,則那魯灣公司會再接納郭尚豪。對於球員涉賭的處理,陳進堂說,承認有放水或賭博者,即使最後因證據不足判無罪,仍永不錄用,未承認有放水或賭博者,但被判有罪,也永不錄用,當然這些都要依合約規定追回薪金及賠償一倍簽約金,至於約談或交保者,只要宣誓自己未涉及這些事情,則仍可打球及領薪水。陳進堂說,如果他不相信自己的球員,還簽他們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