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男:純供娛樂 絕供賭博:獅隊球員涉收錢放水 領隊強調與此毫不相干(聯合報)

1997-02-18(記者鍾沛東/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審理統一獅職棒隊領隊郭俊男等人被控販售「強棒樂遊戲卡」賭博案,郭俊男堅稱,統一公司販售「強棒樂遊戲卡」,純粹是供球迷娛樂,絕無賭博。至於有統一獅職棒隊員涉入收錢放水的賭博事件,郭俊男在法庭外接受媒體記者訪問時說,他不知道這些球員涉入賭博的事,統一公司販售遊戲卡與職棒球員放水賭博,是不相干的兩件事。統一職棒隊領隊、統一棒球公司總經理郭俊男,被控去年五月起,與強棒樂公司負責人陳周祥簽訂銷售協議,經營統一棒球公司銷售的‧「強棒樂遊戲卡」,透過所屬關係企業統一超商及統一麵包商店銷售,每卡一百元,由持卡人透過強棒樂公司設置的電話語音系統簽注職棒比賽的輸贏,贏者可兌換獎金或紀念品,郭俊男與陳周祥等十八人均涉嫌賭博及違反公司法罪嫌。郭俊男昨天上午出庭供稱,統一公司是正當經營的合法公司,銷售「強棒樂遊戲卡」是單純的商業行為,發行遊戲卡的目的,是提供球迷趣味而益智的遊戲,也是促銷職棒的一種手法,不是為了賭博,且統一公司試賣卅一張發現有問題後,就已收回停止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