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撇清... 球員活該? 球迷倒楣!:(聯合報)

1997-02-17(楊平/傳播業(台北市))

看到報導職棒球團及聯盟充滿大義滅親、正氣凜然的對涉案球員懲處聲明,一副劃清界線態勢,實在不以為然。想想看!球員才是球團、聯盟最可貴的資產,球迷才是職棒的衣食父母,觀眾買票要看的是真正評較實力的公平賽事,各球團與聯盟在球賽、球員出了這麼多問題後,僅宣讀一份「道歉」聲明,就擬要求主管機關教育部同意如期開打,球賽在層層疑雲未清之前推出,實在是低估了球迷的智商。難道讓無辜的球迷看一些荒腔走板不求勝利的球賽,需要負責的只有球員?或者根本是球迷活該倒楣怨不得人?職棒涉及收賄放水目前似乎是由球員負起完全責任,但筆者認為幕後的組頭、黑道、球團,甚至檢警單位,他們應該負比球員更大的責任!前些時候就發生了黑道用槍威脅球員的事件,而職棒涉及賭博也傳聞已久,我們的檢警單位真的是遵照「有證據就辦人,證據到哪裡,案子就辦到哪裡」的原則辦案?難道「傳說」、「聽說」都不必追查,非要等事情變成大案子了才處理?我很同情涉案球員,有關單位不能預防於事前,讓球員任人宰割,至少應該負起良心上的責任!而為什麼球團對自己的球員是否放水都搞不清楚?瓜田李下難免讓人起疑,球團發生這種球員放水的事情,球團亦應該受罰!至於組頭、黑道,都得靠檢警單位發揮辦案精神,不避艱難處理,方是職棒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