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2-14(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球員涉賭,是否導致部分廠商「打退堂鼓」抽回原先購買的電視職棒轉播廣告時段?取得職棒八年至十年電視轉播權的緯來公司總經理陳繼業說:「有,並且影響嚴重。」但為避免引起骨牌效應,緯來公司上下目前均對職棒廣告業務狀況三緘其口。外傳緯來將對中華職棒聯盟及各球團採取行動,或要求減少轉播權利金額度,但緯來昨天否認,表示傳聞是因緯來法務室人員曾主動向公司高層反映,中華職棒主力球員遭調查局及台北地檢署約談或收押禁見,對以十五億四千八百五十萬元標得職棒八年至十年轉播權的緯來公司的商機造成直接損害。從法律觀點來看,緯來可以「情勢變更原則」向聯盟索賠或要求減少權利金金額;但緯來的態度目前仍傾向「按兵不動」。緯來表示,雖然該公司對整個事件的惡化程度感到相當苦惱,但因為當初轉播合約中並未明列處罰條款,所以找不到施力點,也不希望全然依法論法,不考慮情、理,而破壞了與中華職棒聯盟的關係。緯來全權負責職棒轉播,負責廣告招攬業務的是和信集團的另一家子公司-和緯公司,不過和緯昨天不願對目前廣告招攬情形,及針對職棒賭博所造成的損害做說明。依照有線電視廣告的行情,依規定每小時可以播出六分鐘的廣告,每場三小時的職棒賽可以播出十八分鐘,緯來全年轉播三百卅六場季賽,其中一半場數採取直播,雖然提供廣告播出的總秒數為卅六萬兩千八百八十秒,但實際銷售的部分只有直播比賽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