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球員若涉賭:那魯灣盼速自首(聯合報)

1997-01-31(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那魯灣職棒公司總經理陳進堂昨天再度對中華職棒跳槽至台灣大聯盟的球員喊話,如果曾涉「賭」、「放水」等不法情事,趕快報告,並可由公司的律師陪同向相關機關「自首」,他強調兩原則;「自首最後期限為二二八關幕戰前」、「不預設立場,希望選手都沒有涉案」。陳進堂解釋那魯灣職棒公司處理跳槽球員與「賭」、「放水」事件的關聯時相當謹慎,他先澄清所謂「自首」,是指假設有球員涉案,向公司報後,可由公司的律師陪同向辦案單位自首,公司提供必要協助。陳進堂說,至昨天下午下班前為止,尚無球員向公司「自首」,他也希望根本沒有球員涉案。陳進堂感嘆說,「早一點處理會更好」、「長痛不如短痛」,最好趕快偵辦,在開打以前清除所有問題。他表示,如果真有球員涉案,在台灣大聯盟也不可能有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