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明 月薪38萬元:調幅超過三成五 另獲獎勵金百萬(聯合報)

1997-01-19(記者林以君/屏東報導)

中華職棒兄弟象隊領隊洪瑞河昨天與該隊球員李居明、王光輝、林易增等三人共同確定了今年薪資與獎勵金額度。李居明今年加薪九萬九千元,月薪卅八萬元為全隊最高,王光輝、林易增同以卅五萬元居次;象隊率先公佈獎勵金額度,三名球員以李居明一百萬元最高,王、林同為九十五萬元居次。洪瑞河今年調薪前先與球員溝通,昨天在象隊屏東球迷會中公佈。李居明由原廿八萬一千元調升百分之卅五點二,達卅八萬元,追平三商虎林仲秋,並列中華職棒第三高薪(郭源治除外),僅次於獅隊捕手曾智偵的四十萬元與投手郭進興的卅八萬五千元。曾有意跳槽至台灣大聯盟的王光輝、林易增今年獲大幅加薪,兩人同為卅五萬元月薪;最後沒有跳槽行動的林易增獲調百分之廿六點八,而在象隊控告那魯灣職棒公司一案中被象隊列為共同被告的王光輝,由於已收取對方簽約金,但後來又決定留在象隊,此次獲調升百分之卅八點三,是三名高薪球員中調幅最高。洪瑞河同時確定三人的獎勵金數額,李居明以一百萬元仍居最高,其餘兩人九十五萬元,這也是中華職棒各隊中率先公佈獎勵金數額的球隊。這筆獎勵金是職棒八至十年電視轉播權利金進帳後,球團鼓勵球員所訂措施,現為中華職棒的球員除新兵外,都可獲得數額不等的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