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08-25(黑白集)
昨日遠東區少棒賽中日之戰,過程極為熱烈緊張,兩隊在勢均力敵之中力爭勝利;不只充分發揮了體育的競技精神,亦對今後遠東區少棒技藝的更上層樓發生了激發作用。由這次的比賽來看,各隊的實力都有進步,實在是非常令人感到欣慰的現象。不過,很遺憾的,在中日兩隊以七比七最後決勝負的一局,卻因日方教練不服主審裁判裁決,而發生主裁宣佈日方棄權的結果。這麼一來,中華隊雖以六比零贏得這一場而蟬聯冠軍,總有「不過癮」之感;而日方因此而被判棄權,也可能有「非戰之罪」的心情。因為,若是六局下場賽下去,中華隊可能得分,贏得更為漂亮;若是中華隊不得分,日方也更見顏色。所以,無論為中華隊或日本隊著想,日方被判棄權,都是很遺憾的事,尤其這次遠東區比賽在我中華民國舉行,有此不很愉快的事情發生,我們做地主國的人,心裡也為之不安。體育競技,必須有所謂「運動家精神」,這「精神」的真諦,在於「服從裁判」。否則,見仁見智,無一準則可繩,那就易滋糾紛。這就是體育競技所以必須有裁判來執法的原因。這次遠東區少棒錦標賽,既然在賽前的各隊會商中有服從裁判的決議,昨日中日之賽卻發生日方不服裁判而致被宣判棄權的結局,豈不是美中不足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