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挖角 須回饋業餘:(聯合報)

1996-12-25(記者賈亦珍/台北報導)

中華棒協昨天已將職棒業餘棒球協議書草案寄交兩個職棒聯盟,草案中最特別的是訂有回饋條款及罰則。這分草案已獲得教育部認可,主要內容仍維持廿三歲門檻,同時規定大學畢業者進入甲組球隊,至少要打滿兩年才能轉入職棒,高中畢業者進入甲組球隊,必須打滿三年才能轉入職棒。職棒若自甲組球隊挖角,新的協議書內也訂有回饋條款,即被挖角的球員及挖角的職棒球團,必須各付簽約金的百分之五給這位球員的原屬球團。草案中也規定,如果有任一方違約,另一方必須向教育部提報,由教育部出面處理。教育部也希望協議書不要一年一簽,免得每年要吵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