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2-09(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上午十時廿分,將針對兄弟象職棒球團起訴所屬球員王光輝及那魯灣職棒公司案開第一次庭,兄弟象陳義信、洪一中、吳復連、王光輝、林易增等五名球員遭那魯灣挖角,已與那魯灣簽約的王光輝,及僅簽下意向書的林易增後來「回心轉意」,決定重回象隊懷抱。但象隊球團仍透過中華職棒聯盟委託的萬國法律事務所,以「利誘與象隊仍有約在身的球員簽下第二分合約,涉嫌詐害及侵權行為」理由起訴那魯灣,此外,像隊球團為了幫助王光輝解套「雙重約」的束縛,亦將王光輝列為被告。中華職棒跳槽那魯灣球星名單在上月十日曝光;那魯灣在十一日為有意轉檯球員向原屬球團寄出「解約存證信函」;十三日王光輝及林易增接受象領隊洪瑞河慰留,其中王光輝還發表一封公開信,為先前行為向球團及象迷致歉;十四日中華職棒球團接獲跳槽球員的律師信;廿日萬國法律事務所對那魯灣及王光輝提起訴訟。萬國律師黃虹霞表示,現在不願猜測訴訟的「勝算」有多大?她說:「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將尊重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