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30(本報記者李國彥)
盲人棒球賽是國內一項「新興」運動,參賽者其實不限盲人或重度弱視,明眼人戴上眼罩,一樣可以上場玩得不亦樂乎,只是比賽規則必須重新適應,因為四個好球才算「三振」;投手只要丟出一個壤球,打者便可獲得「保送」;攻擊的一方只要連續擊出三支安打,就算得一分。因為主要參賽者是全盲或重度弱視者,所以為盲人棒球賽所設計賽制與一般棒球規則差別很大,但同樣是讓盲胞和平常人一樣享受馳騁球場的樂趣,及打棒球時的清新健康感受。盲人棒球賽由美國於一九七五年創辦,目前美國各地擁有至少五百支以上的盲人棒球隊,今年八月在美國德州奧斯汀舉行的世界賽,共有卅多隊參賽。盲人棒球賽除了使用會自動發聲的球及壘包,以引導盲人打球、跑壘外,球場中也只放置一、三壘壘包,只要打者擊出的飛球直接飛過內野四十呎弧線,被野手撿起之前,擊球跑壘員能衝過一百呎距離,就算擊出「安打」;如果球先被撿到,打者就算出局。為避免打者與跑者發生衝撞的危險,第二名打者擊出球後,改向三壘方向跑,一壘上的跑者留在壘上不動,只要打者安全上壘,一壘就自動變成「二壘」,如果安打連續三支,攻方得一分。此外,和一般棒球賽另一項不同點是,雖然同樣是九人上場守備,其中卻有三位明眼人「陪打」,分別是投手、捕手及站在中外野位置的「觀測員」,設置觀測員的目的是指揮在他身旁的六位「外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