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 關心不關切:(聯合報)

1996-11-27(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台灣大聯盟目前除了還與中華職棒聯盟在跳槽球員的合約問題上法鬥外,另外一個戰場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有關前三商虎隊陳正中、味全龍林光宏兩名球員,被原球團要求簽下五年內不得擔任球員承諾書後才准離隊一案,是否違返公平交易法,但台灣大聯盟至今僅希望公平會能儘速處理,不願就此詢問公平會委員,以免被扣上影響委員投票的大帽子。陳正中、林光宏表示,他們離隊時被球團要求簽下一紙承諾書,聲明未來五年內不再擔任球員,兩人表示,一月離隊時如果不簽,球團就不開給他們離隊同意書,他們不得不簽字後換得自由身。陳正中、林光宏兩人在離開原隊後被台灣大灣盟網羅,但依照約定,不能再任球員,兩人隨後均被聘為教練,但他們也在七月委託律師向公平會提出申訴,希望公平會作出對他們能再上場打球的正面裁決,不過送件至今近半年,公平會都沒有消息。台灣大聯盟得到的消息指稱,公平會近期內會就此案作處理,但他們態度是不主動發表意見以免被公平會委員視為干涉判斷,但會對兩名教練的原球團是否有「聯合行為」之事例,進行資料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