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郭合約矛盾 無聲勝有聲:是否違反團體協約 郭俊男屠德言都不正面回答(聯合報)

1996-11-26(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統一獅隊表示,已取得郭源治的「承諾書」,而且加盟後只簽一年約,但這是否與現存的「不定存續期間」合約矛盾,中華職棒祕書長屠德言昨天兩度搶在獅隊領隊郭俊男之前補充發言說:「不要忘了,只要球員、球團同意,這個約就生效。」對於是否違反七球隊團體協約一事,無正面答案。在獅隊出示郭源治簽名的中、日文並列「承諾書」中,郭源治「決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止一年期間,以球員身份加入統一棒球隊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承諾。」立書人一欄下有「郭源治」的簽名。但被詢及這是否與其他球員所簽「不定存續期間」合約相矛盾時,郭俊男再度表示,因為郭源治沒有要求,獅隊也沒付簽約金,再加上各球團對旅日球員回國效力有共識,這是特案,所以獅隊同意與郭源治簽下「一年約」不過,這會不會破壞球團間團體協約規定,一定要以中華職棒聯盟制式合約與選手簽定契約一事,郭俊男並未承認,也沒有否認。反倒是在一旁的屠德言發言提醒媒體,在球員與球團都同意時,合約即可生效,至於是否會損及「團體協約」的效力,甚至名存實亡一事,屠德言以重複上述說法作為答案。昨天球團領隊會議因時間限制,尚未談到各隊薪資調幅,郭源治的「最高薪」也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