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約 衝擊終身約:勢將成為中華職棒自行修約的高壓炸彈 也可能讓跳槽球員解套(聯合報)

1996-11-24(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郭源治加盟統一獅隊的「一年約」,即將成為中華職棒聯盟化解「不定存續期間」合約的引線,如果郭源治在合約上簽字,勢必點燃這段引線,引爆中華職棒聯盟為適應內外環坑改變所造成「自行修約」的高壓炸彈;也不無可能讓跳槽至台灣大聯盟球員的合約問題,不經法律程序即可解套。中華職棒聯盟祕書長屠德言表示:「不要忘了,只要統一與郭源治雙方同意,合約即可生效。」屠德言也表示,他還沒有見到統一領隊郭俊男,雙方合約怎麼簽他不清楚,郭俊男由日本回國後應該會有說明,但獅隊應無須以「(日籍)洋將」登錄他,只要宣佈郭源治為聯盟規定的兩名自行補強球員之一即可。依郭源治在日本宣佈與統一簽下「一年約」的情形看來,獅隊已突破中華職棒聯盟各球團間之「中華職業棒球協約」,在此協約中規定各球團必須依照制式合約與所屬球員簽約,如果郭源治簽的是「一年約」,即與其他球員所簽的「不定存續期間」合約不符,獅隊將有違反「協約」之嫌。球團簽署此協約時也約定,違反此「協約」者願受罰,方式、金額由聯盟決定,這項中華職棒聯盟「內規」,事實上其強制力量的彈性相當大,獅隊如果真的與郭源治白紙黑字簽下「一年約」,雖明顯違反內規且有罰則,但不無修改協約可能。郭源治有締造「特例」的本錢,造成獅隊也可能享「特權」,能夠率先不理會協約規定,為郭源治私自訂定不同於獅隊其他球員及其他隊球員的合約。影響所及,第一個擺不平的是先前即有呼聲,想與球員簽下突破制式不定存續期間合約的職棒新兵和信鯨隊。之後,「不定存續期間」合約存在的合法性也受考驗,若是能在合約之外附加「但書」,另訂服務期限,這是否與,「不定存續期間」矛盾,而中華職棒聯盟合約上的矛盾之處,很可能讓台灣大聯盟找到施力點,讓跳槽球員的法律問題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