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17(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亞洲巨砲」呂明賜將在年底與味全龍隊合約「屆滿」五年後,對龍隊球團寄出終止合約存證信函,並與台灣職棒大聯盟所屬的那魯灣職棒公司簽約,正式跳槽。呂明賜去意堅決,他表示,龍隊球團沒有虧待他,但地認為,他對龍隊也付出得夠多了,「我只是想換個環境打球,龍隊應該不至於會阻止我」。但從呂明賜的言談間,可以清楚發現促使他決定轉換舞台的兩個原因,一是「那魯灣的合約較吸引他」,呂明賜表示,大聯盟有「保障條款」,球員在場上打球難免會受傷,但到大聯盟,就算受傷,仍然有薪水可領,不必成天提心吊膽受傷後可能遭球團以「不適任」理由開革。另一原因是,「黃平洋前車之鑑讓人心寒」。呂明賜表示,就算在日本職棒也從未發生過對球隊有貢獻的球員,在治療因公受傷的傷勢後,卻在季賽中遭球團減薪的情形,但在龍隊發生了。呂明賜以日本職棒巨人隊吉村為例,九年前年薪五千萬日圓的吉村在比賽中腳受傷,巨人不僅花大筆錢多次送他赴美手術治療,長達數年的休養期,巨人也從未將吉村減薪。呂明賜說:「原則上,我是不想再和球團多談些什麼了,只希望能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