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11(陳志偉/軍(桃縣龍潭))
職棒風波愈演愈烈,聯盟前往法務部要求調查是否有球員涉賭一事,說是還給職棒一個清新的空間,但是許多人認為這恐怕是為對付球員而來,最後吃虧的恐怕還是職棒的未來與球迷。完整的遊戲規則、健全的球員保障、良好的硬體設備,是職業運動生存的不二法則。台灣職棒開打七年,聯盟不思朝此發展,反而不設防地讓黑、賭勢力滲入、讓球迷在美日球員不願比賽的球場看球;球員的運動生命短暫,一旦球員意欲追求更好的未來,球團便祭起「不定存續期間」合約條款的天旗,非要弄到玉石俱焚不可,難道這就是現今職棒運動的現狀?並且筆者不解的是,為什麼等到球季末了才宣稱比賽有問題?既然比賽有問題,為什麼教練還要讓問題球員上場?球團對下半季開始就發生的教練與球員問題容忍至今,球團所應負的責任為何?這些問題,都是球迷希望職棒聯盟解答的。許多球迷要看職棒明星球技,在那個聯盟比賽或許不是最重要。希望兩職棒聯盟不要為了相互對抗,而扼殺球員的生命。屆時若只能看到二流球員比賽,對職棒發展與球迷都是莫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