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 永遠的輸家:(聯合報)

1996-11-10(本報記者賈亦珍)

夾心餅乾的滋味有多難受,問郭進興就知道!法律知識有多重要,郭進興也會說一大堆!以目前的狀況,球員是鬥不過球團的,不管是那一方面。面臨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郭進興,如果當初知道「雙重合約」的後果這麼嚴重,絕不會簽下這紙協議書,而在他簽下自己名字的時候,他究竟有多瞭解有關的法律問題?那魯灣要郭進興自己解決與母隊的合約問題,統一獅隊也要求他自己解決與那魯灣的問題,沒事時大家都把他當個寶,一有事,大家把事都推到他身上,要他自己承擔。會有跳槽事件發生,主要癥結就是法律問題造成的,想當年職棒剛成立時,中華職棒聯盟提供了一分陷阱重重的合約書,對法律完全不懂的球員高高興興地簽下自己的名字,卻沒想到簽的是賣身契。今年初職棒聯盟曾表示要討論修改這分合約的事,尤其是「不定存續期間」這一條規定,但球季結束了,卻未見動靜,在那魯灣招手下,球員當然會心動,而在那魯灣提供的法律建議下,球員也認為應無問題,但到底有沒有問題,球員真的瞭解嗎?那魯灣的合約條件比中華職棒優厚多了,但檢視其內容,也還有缺陷,還需要對球員有更完善的保障,球員在簽的時候也沒有發現,這也是法律問題。這次的跳槽事件,無論結果如何,球員都應體認到,在合約上簽名可不像在球上簽名一樣簡單,簽下去可是要負責的。職棒球員工會已成立,如何加強對球員的法律方面的協助,相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