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04(本報記者賈亦珍)
二十名中華職棒聯盟的土、洋先發主力即將琵琶別抱,台灣職棒大聯盟昨天投下一顆定時炸彈,誰會是贏家呢?兩敗俱傷是可能的結果。目前爭議的主題就在於中華職棒聯盟的球員約是否「終身約」?這是法律問題,必須由公平會及法院裁決。問題的產生在於十二位與中華職棒聯盟有約的本土球星,又與台灣大聯盟簽了具法律效力的協議書,形成「一物兩賣」的複雜狀況;至於八名洋將舊約都將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終止,球團對他們無約束力,是沒有問題的。對台灣大聯盟來說,這十二名本土球星的加盟是一劑大補帖,規畫的四隊中,每隊有三位具有職棒經驗及先發實力的球星作重心,搭配三名洋將,再帶上三位新手,實力及隊型都不亞於中華職棒聯盟的球隊,頗具可看性。中華職棒聯盟當然不欲見到這種狀況,必定全力阻止。這就難了,一方有合約,一方有協議書,都有法律效力,這十二位球員欲打另一方,都會面臨對方提出假處分的情況,換句話說,這些球員有可能明年兩邊都不能上場。這對台灣大聯盟來說是個傷害,但對中華職棒聯盟來說,傷害更大,中華職棒聯盟四支老球隊球員老化程度相當嚴重,人手也嚴重不足,十二名重量級先發球員不能上場,誰來填補?最可憐的將是這十二位球員,前途完全操在法院的裁決,漫長的民事訴訟、志忑不安的等待,萬一中華職棒聯盟勝訴,在老東家心中的叛變形象將很難抹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