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今公佈跳槽合約:(聯合報)

1996-11-03(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台灣大聯盟副董事長邱復生今天中午將公佈「中華職棒聯盟跳槽大聯盟球員合約」,但據瞭解,主要公佈的是合約內容,上面並無球員簽名,也非全體跳槽球員名單。對於外界及中華職棒一再質疑邱復生手中是否握有球員合約或協議書,還是只是空穴來風的「造勢」?台灣大聯盟今天將把邱復生形容的「絕對較中華職棒『黑奴約(賣身契)』更人性化合約」的內容公佈,讓球迷評判,是不是對球員具吸引力?邱復生表示,也許中華職棒年齡較長的球星在轉到大聯盟發展後,無法按照所簽合約期限比賽三到五年,但合約書中不但明列加、減獎金的成績級數,也寫明球員一旦提早退休,大聯盟必須妥善安排好他們轉任教練、球評等與職棒有關的退路,不僅協助球員完成合約年限、保障生計,更主動為他們規畫職棒生涯第二春,邱復生說:「這就是人性化的合約。」邱復生強調,公佈球員姓名,是球員自己的事,他說:「當他們向所屬球團申請離隊同意書時,媒體與球迷大眾就會知道了。」如果引發訴訟,大聯盟是否會主動出面協助?邱復生表示,不會,那是他們自己必須解決的事,那魯灣公司頂多只會提供建議,及介紹最好的律師給球員。與中華職棒走上談判桌,是不是邱復生的期待?邱復生表示,現在還不是,他說:「有實力,要怎麼談都行,大聯盟雖已具實力,但尚未完全發揮,所以還不是談判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