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霸 龍隊懸賞三百五十萬:(聯合報)

1996-10-25(記者賈亦珍/高雄報導)

味全龍隊懸出三百五十萬元重賞,希望旗下勇夫能在重賞激勵下拚得職棒七年總冠軍。龍隊總教練徐生明昨天表示,龍隊在球季結束前就規劃總冠軍獎金的方案,前天決定兩個方案,若獲得總冠軍,總冠軍獎金一百萬元由公司與球團各分配五十萬元,公司另提撥三百萬元作為獎金,公司提供的三百五十萬元獎金,在扣除了總冠軍戰時的比賽獎金後,其餘均分給球員。若未獲總冠軍,球員可有特別優厚的比賽獎金,從季賽的每點三百五十元升為每點一萬元,例如季賽時每擊出一支安打記一點,可獲三百五十元,總冠軍賽時一支一壘安打值一萬元,表現好的球員一場總冠軍有可能賽拿超過十萬元的獎金。昨天龍隊前第一次練球,徐生明表示大家狀況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