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問題球挫合庫士氣:(聯合報)

1975-05-11(本報記者:楊武勳)

合庫與台電隊,在全國棒球賽及中華代表隊選拔賽爭奪勝部冠軍時,出現一個「問題球」。這個「問題球」使合庫隊士氣大挫,結果敗給台南隊。這個「問題球」發生在第六局後半。當時台電隊攻擊已二出局,劉國明在一壘上。四棒謝良貴擊出三壘壘包旁邊的滾地球,球直往左外野滾。主審林國輝的手示是界內球;三壘審劉忠義的手示卻是界外球。防守的合庫隊員以為是界外球,仍在慢慢檢球;台電隊的劉國明乘機從一壘直往本壘跑,主審判他得分。這時,合庫守將才連忙傳球到二壘,觸殺謝良貴。合庫教練陳秀雄及杜勝三立即向主審抗議,比賽為之中斷。雙方爭執了廿分鐘,最後,主審與另三位壘審協商的結果,決定維持主審的判決:謝良貴這支球是安打;劉國明得分算!合庫隊抗議不成,但風度甚佳,仍然繼續比賽這個引起爭論的「問題球」,到底是界內球還是界外球?是主審還是三壘審的判決才對?這裡暫且不談。以當時的情況來說,合庫隊的球員應先將球傳回三壘或本壘,先防止對方跑者繼續進壘;然後再提出抗議。這樣,台電絕對無法再得一分,合庫仍有機會收回失土。這場比賽的勝負是另外一回事。將來不管是那一隊贏得中華隊代表權,出國比賽時一定要記住這場比賽學得的教訓;先做好防守應做的事,然後再抗議,免得冤枉失分。(本報記者:楊武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