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0-10(記者林姿君/屏東報導)
已取得職棒七年總冠軍賽資格的統一獅隊初步決定,廿九日起的七場總冠軍賽中,獅隊可以決定的第一、二、六、七場比賽地點全部在台南,獅隊向台南之外的獅迷說聲抱歉。今年職棒總冠軍賽為七戰四勝制,比較特別的是比賽地點由參與總冠軍的球隊決定,而非職棒聯盟;而且由上半季冠軍及下半季冠軍各決定四場、三場比賽地點,統一獅是上半季冠軍,可決定四場的比賽地點。獅隊領隊郭俊男昨天表示,球團初步決定,這四場比賽「全部在台南」,獅隊雖然也很中意別的比賽地點,持別是今年下半季才啟用的嘉義球場,但考慮到台南是獅隊大本營,前兩場一定要在「主場」,不但有主場優勢,也有票房,而如果要打到第六、第七場時才能取得總冠軍的話,地點選在台南也才好安排盛大的慶功活動,回饋球迷。下半季冠軍目前以味全龍、時報鷹最有可能,下半季封王球隊可選擇第三至第五場比賽地點,目前還無法決定。總冠軍賽由廿九日起預定打七場,每場均須分出勝負,廿九、卅日第一、二場,卅一日休兵,下月一至三日是第三至第五場,四日休兵,五、六日打最後兩場。如果總冠軍提前產生,剩餘比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