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刊登廣告 檢察長駁斥不實:吳英昭:希望演藝人員尊重法律 無的放矢絕不寬貸(聯合報)

1996-09-26(記者高年億/台北報導)

知名導演劉家昌為聲援涉及賭博案的巨登公司負責人楊登魁,昨天以巨登公司股東名義,在晚報刊登大幅廣告抨擊承辦檢察官薛維平,措詞尖銳、嚴厲。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吳英昭昨天為此召開記者會嚴正指出,劉家昌所刊廣告內容全非事實,希望演藝人員尊重法律,守分守紀,勿戕害司法。被劉家昌指名叫罵的檢察官薛維平看到劉家昌刊登的廣告,情緒略顯激動他說,他願意聽多方面的聲音,但劉家昌以「檢方抓人消氣」、「楊登魁沒有油水可搾」、「檢方究竟是在辦案還是辦報」等不實言論替楊登魁喊冤,一味抹黑執法機關,令人憤慨。吳英昭表示,劉家昌可能是因為不瞭解事情始末和法律,才刊登廣告批評檢察官的辦案程序和立場,檢方目前並不考慮分案調查這則廣告是否涉及侮辱公署。但如果訴訟當事人或其聲援者一直無的放矢,又虛捏事實謾罵公署和司法人員,台北地檢署將展現公權力,依法追究刑責,絕不寬貸。據指出,除了先前白冰冰及昨天劉家昌的行動外,今天起又有港台百餘名藝人將聯名登廣告聲援楊登魁。薛維平說,檢方辦案,不可能是為了打擊一家公司的營運。劉家昌說,賭博犯什麼罪?為了一個小小的賭博收押了多少人?這種心態實在令人訝異,賭博行為當然是觸犯賭博罪,除非法律將賭博除罪化,否則檢方明知有賭博的犯罪事實,卻不發動偵查,那不是包庇犯罪嗎?薛維平表示,調查人員從巨登公司相關處所搜出的「上癮計畫」,打算透過層層推廣,將賭博散佈到每一個家庭,使台灣變成「賭博王國」,甚至擬訂「反偵查計畫書」,打算逼迫執法機關投鼠忌器,甚至罷手,試問:檢方能坐視不管嗎?能接受威嚇嗎?吳英昭直截了當說,劉家昌刊登的廣告內容全非事實。台北地檢署於今年八月調查職棒賭博案,發現巨登公司販售「競賽卡」涉及賭博行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著手偵辦。檢方從未指楊登魁涉及賭博案就會被提報流氓,台北地檢署也不參與流氓提報作業。至於劉家昌批評檢方濫權羈押及透過「御用記者」發佈對楊登魁不利消息等指責,吳英昭表示,檢調人員搜索巨登公司各相關處所,搜出在押被告吳弘文的庭訊對話紀錄,因此以有串證之虞將涉嫌重大的被告收押禁見,一旦查證清楚,即予交保,絕無濫權羈押情事。所謂「御用記者」之說,更是對所有新聞從業人員的侮辱。吳英昭指出,劉家昌在廣告中質疑檢方辦案立場,暗指有人「搾油水」云云,是對司法機關嚴重的挑釁和侮辱。事實上,專案小組偵辦這件賭博案期間,發現巨登公司擬訂所謂的「上癮計畫」和「反偵查計畫書」,打算將賭博散佈到全國每一家庭,又要將案件泛政治化,發動藝人抗爭,檢方豈能坐視?又怎能接受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