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頻道公司未涉職棒賭博:與「巨登」無關連 涉違著作權法也不起訴(聯合報)

1996-09-26(記者高年億/台北報導)

捲入職棒賭博案的有線電視金頻道公司,被影片供應商三本企業社指控未經授權,將節目提供給客戶播放營利,涉嫌違皮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孫冀薇偵查認為罪證不足,昨天將金頻道公司處分不起訴。另外,專案小組也查出,金頻道公司未涉及職棒賭博案,與巨登公司也無關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薛維平於八月十九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台北市警中山分局搜查有線電視金頻道公司大樓,從五樓的強棒樂公司搜出疑作為簽賭工具的大批遊戲卡,將負責人陳周祥移送法辦。連日廣泛蒐證調查,查出金頻道公司僅將五樓租給陳周祥使用,無涉職棒賭博案。另外,台北地檢署也受理三本企業社負責人柳翠娟具狀指控說,金頻道公司未經授權,透過和信集團和「飛梭聯登電影台」等頻道,將三本企業社的版權節目提供給台北市松山區一家賓館負責人陳振誠,轉播給各客房收視,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調查指出,金頻道公司與三本企業社、和信集團簽訂契約,擁有公開播送權,可以合法播放三本企業社的版權節目,將節目提供給客戶陳振誠收視,沒有違約觸法之虞,處分不起訴。陳振誠將有線電視線路私接到賓館各客房,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依法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