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劇界聞人楊登魁昨晚提前說明:巨登公司及拉斯維加頻道被指涉及賭博(聯合報)

1996-08-27(記者陳金章/台北報導)

影劇界聞人楊登魁昨晚提前到台北市刑警大隊說明他入股的「巨登」娛樂公司有無涉及職棒簽賭案,及拉斯維加頻道「龍虎爭霸戰」節目是否涉及賭博行為。楊登魁表示,他是巨登大股東,不是負責人,負責人及業務都有其他人負責,公司實際營運狀況,他雖然不很清楚,但應與賭博案無關。刑大原訂今天傳訊楊登魁,但楊登魁為了閃避媒體採訪,昨天傍晚提前向台北市刑警大隊報到,他搭乘貼有「立法院來賓車輛通行證」的賓士轎車,布有關人士陪同下直接開到市刑大地下停車場,但仍被大批攝影記者堵到,楊登魁不肯下車,警方出面解圍,楊到偵四隊接受調查,記者搶拍到照片,結束一場追逐戰。楊登魁到案後表示,他獲知拉斯維加頻道「龍虎爭霸戰」可能被外界利用為賭博下注工具,已在日前停播。他指出,因為檢警雙方偵辦職棒簽賭案,及拉斯維加頻道「龍虎爭霸戰」節目疑涉賭博案,兩星期以來,他已經很難過,請大家手下留情。對於檢警約談、調查他,楊登魁表示,他問心無愧,他會靜候司法調查,一切交給法律。警方訊問後,楊登魁於晚間九時卅分離去。楊登魁在警方調查時表示,大彩金、祥登、和登公司所發行金卡、遊戲卡等都跟他無關。他是巨登、互信傳訊公司大股東,雙方有業務往來關係,但是,互信傳訊公司不是被顧客用來當做賭博下注的公司,「龍虎爭霸戰」的節日更非提供、傳播賭博工具。楊登魁說,雖然他是巨登公司大股東,但公司營運狀況他不很清楚。公司執照負責人是吳東漢,業務實際執行者是總經理吳弘文。他表示,巨登公司發行「龍虎爭霸戰」競賽遊戲卡,面值一百元,賣給經銷商五十元,每張卡一百點,由觀看節目的顧客透過互信傳訊公司語音系統自由下注猜勝負,勝者加點,負者減點,每月累積點數最高前一百名,由巨登公司招待出國旅遊。楊登魁表示,巨登並未授權任何一家公司發行競賽遊戲卡,但是,檢警偵辦職棒簽賭案及「龍虎爭霸戰」節目疑涉賭博案後,他懷疑有其他公司利用該節目進行賭博。台北地檢署完成職棒賭博案的第一波偵查,檢察官薛維平昨天依賭博等罪嫌將樂亦科技公司負責人周榕、總經理丁續舜、股東陳琴生等九人提起公訴。薛維平認為周榕、丁續舜和陳琴生連續利用職棒比賽聚眾賭博,戕害我國棒球運動正常發展,影響社會治安甚鉅,向法官各具體求刑一年六月。被起訴的九人是周榕、丁續舜、陳琴生和樂亦科技公司股東柳圓、邱志強、門自剛、章建民、黃功賢、張立國;股東藍守進未實際出資,也未經營賭博,獲處分不起訴。至於巨登、和登、強棒樂(祥登)等公司的涉案部分,因案情較複雜,檢察官將繼續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