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 市長同意下在體育場:明年施工 九十年完成 耗資八十億 容納三萬人(聯合報)

1996-07-14(記者董智森/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陳水扁昨天原則決定,「巨蛋」應建在市立體育場,計畫明年施工,民國九十年前完成,容納三萬人,採開啟式屋頂,總金額八十億元,將請中央支持六十億元。台北市巨蛋催生小組召集人副市長陳師孟昨天面見陳水扁,對省府日前向教育部爭取到四億元補助款在台中縣神岡鄉規劃興建「巨蛋」,表示市府應及早決定地點,陳水扁已同意在市立體育場建「巨蛋」。陳師孟說,中山足球場位於飛機航道內,不適合建「巨蛋」,市立體育場已是唯一選揮,但目前使用的有體育學院、游泳池、網球場、松山分局等必須遷走,體育館及社教館則予保留,同時使用這場地的還有國內多個單項體育協會,市府打算下周再開小組會議,同時和單項體育協會溝通,也希望借重他們的專業,在找場地時能提供意見。陳師孟指出,這裡有十一公頃,但可用土地不多,原來打算興建容納四萬人的場地,只得減為容納三萬人場地,預計明年施工,九十年完工,依國外經驗,這麼大的「巨蛋」應有卅至卅六個月施工期,台灣情況特殊,市府將給予三年期限施工,會更要求工程品質。陳師孟說,市府也知道對附近交通衝擊不小,會有因應,而原打算興建在「巨蛋」內的高塔,因飛航要求,只好取消,原先市府與教育部詳談時,表示經費一百億元,是容納四萬人的「巨蛋」,但目前僅興建三萬人「巨蛋」,且土地不須徵收,經費只要八十億元,但希望教育部從寬處理,給予四分之三,也就是六十億元補助,多出的經費將做拆遷用途,他判斷約須五億元以上,往後此區可做台北市的體育區,附近有中華體育館,也可建健身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