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與球團 可有公平法?:林光宏、陳正中提檢舉 問題掀出來(聯合報)

1996-07-05(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離職球員林光宏、陳正中昨天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指控味全龍及三商虎球團過去與他們簽訂的球員契約,違反公平法「不得有聯合壟斷行為」規定。公平會在接獲檢舉書後表示,將在「通盤考量」後,簽報委員會,由委員們認定「職棒球員與球團間關係」是否屬於公平法管轄範圍,才決定是否受理。公平會第一處表示,由於公平交易法是規範商業範籌,受理案件均屬事業與事業間關係,而非人與事業的關係,所以必須深入研究公平會是否能夠介入此案,才能決定要不要受理。第一處處長陳裕璋說:「決定關鍵在於職棒球員與球團間的關係到底是不是純粹的僱傭關係。」如果是,則不受理,應屬勞委會的管轄權限,將把此案退回申訴人;如果不是,才會進行分案、調查及約談林光宏、陳正中及中華職棒聯盟等相關人員等進一步處理動作。多久才能決定是否受理?陳裕璋表示,要看案件是單純或複雜,他說:「這這個案子很不單純。」接受林光宏、陳正中委託的齊麟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謝震武表示,樂觀的話,此事將在台灣職棒大聯盟明年二月廿八日開打前,有一個完滿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