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6-25(王竹康)
我和棒球先生李居明同年,生長於棒球風氣鼎盛的府城台南,從小打棒球看棒球,對棒球有一股難以言喻的愛戀,如今年近不惑,依然不改初衷。資深球迷與新新人類球迷最大的分野,在於前者由於有經年累月看球觀戰的經驗,對軼事掌故特別熟悉,看球時不僅止是現時現地的比賽,心中可同時湧起許多過往華麗壯觀的場面。身為老球迷,我對棒球癡狂的症狀可說已嚴重到無可救藥。我從少棒看到成棒,從中華職棒看到美國大聯盟,前些年,連日本高校的甲子園春夏季大賽都照看不誤,惹來太座責罵。迷棒球迷到這等境地倒還不打緊,最讓老婆氣憤填膺的是,我沈迷於電動玩具的棒球遊戲;任天堂的「燃燒的棒球」我從一代玩到三代,怎麼玩都玩不膩。對於我熱愛看球、玩棒球電玩的諸般惡行劣跡,老婆雖頗有怨言,終究還是包容了下來,畢竟除此之外我稱得上是個顧家的新好男人,賺的錢原封不動交給她,不菸不酒不嫖不賭,真是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只是那天我說要帶兒子去球場看中華職棒比賽,讓小傢伙開開洋葷見識見識場面,老婆卻抵死不從。她不希望兒子將來像他老子一樣一談起棒球就滔滔不絕、廢寢忘食。家裡有一個這樣的怪物已經夠了,來個一雙她會瘋掉。我一直希望能像名作家劉大任那樣,有朝一日兒子出社會工作,賺到的第一筆薪水買兩張球票請爸爸看球;看樣子,要圓這個夢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