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6-21(記者林明秀/高雄傳真)
台中棒球場全壘打牆會「吃球」,昨天這道牆確實把味全龍法蘭克的一個疑似三分全壘打的高飛球吃掉了,比賽暫停廿四分鐘,但法蘭克這一球最後還是被判為二壘安打,龍隊因此無法由落後而超前,情緒極度不滿。龍象戰四局上,龍隊三比五落後,一、三壘有人,法蘭克右外野高飛球,像隊右外野手陳琦豐貼著全壘打牆邊,卻沒有接到這個球,右線審蘇建文判定球落進全壘打牆上的帆布內,是一壘安打,龍隊只能得一分,可是球就是不見了。龍隊教練團幾乎全部出動與裁判理論,認為這是三分打點全壘打,龍隊可以由三比五落後超前為六比五。這個爭議球引起龍隊相當大的火氣,龍迷丟東西進場,龍隊洋將多力等此時不只高聲叫喊,也一反常態地揮手示意龍迷再丟東西進場,龍迷東西愈丟愈多。總教練徐生明得到裁判「仍為二壘安打」的決定後,相當不以為然地「鞠躬致敬」,搖著頭退場,龍迷再度丟東西進場,龍隊休息室內隨後也一下子「甩」進場內七八個球,有點抗議這個「二壘打,卻又找不到球」判決的味道,但張泰山等年輕選手又把球收了回來,比賽才在龍隊相當不甘願的情形下恢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