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巨蛋 省市可望下月初簽約:(聯合報)

1996-03-23(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台北市巨蛋用地問題,市長陳水扁同意省方將松山菸廠的遷廠時間,由明年底延長至八十七年初,市府已完成合作協議書草案,只要省方點頭,可以在下月初簽約,省市合作開發巨蛋。由於全案已近成功,昨天下午市府巨蛋催生小組開始討論興建巨蛋時,顧問公司的遴聘方式和相關技術問題。官員指出,巨蛋用地松山菸廠遷建問題,日前省方開會後,大幅縮短遷廠時間,省方通知市府,以最快的速度辦理松山菸廠遷廠,要到八十七年初才能全部搬空,這時程和市府希望將時程縮短到八十六年全部搬完要求有部分落差,經報告陳水扁後,市長同意省方提出的遷廠時程。他表示,市府已完成省市巨蛋合作協議書草案,並經陳水扁核定;省方在八十七年初搬清松山菸廠的所有地上物,讓市府在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開工。台北市一方,則將協助省方變更松山菸廠、台北機械廠約卅五點六公頃的土地使用分區,由工業區直接變成商業區,增加省方土地使用價值。在變更後,省方同意捐地百分之四十點五興建巨蛋作為回饋,其他百分之五十五土地變更為商業區,剩下的百分之四點五約一點六公頃土地,省方將再提供部分給市府,充作捐地不足的面積,和市府合作開發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