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2-29(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全國體總將在今天把修訂後的「職棒不得挖角廿三歲以下球員草約」分送中華職棒聯盟及全國棒協,若都無異議,體總希望能儘快完成「三方簽約」,但體總表示,若聯盟執意不肯與棒協「同桌」績約,體總考慮採「接力方式」簽約。體總會長郭宗清昨天傍晚要求副祕書長魏香明,將目前聯盟與棒協間爭執的草約第一條有關「球員資格限制」,及第四條「自由球員」部分再作修正。修正後的大致內容是,已滿廿三歲但未完成階段性任務的中華隊球員,得在培訓期間先參加職棒選秀,但須等完成中華隊任務後,才能正式投效職棒;廿三歲以下、入選中華隊、學生及軍中球員,職棒均不得碰觸,但棒協不得再對廿三歲以上球員另作限制。聯盟會長陳重光昨天上午致電郭宗清,重申聯盟與棒協為平行單位,相互間並無隸屬關係,既然教育部長郭為藩委託體總出面簽約,聯盟將以體總為唯一的簽約「對口單位」。魏香明接獲指示後表示,為使簽約後,業餘與職棒雙方皆受合約及體總約束,所以仍以三方簽約為宜,但在「簽約方式」上可稍作變通,也就是先由聯盟在合約上簽字,再由體總攜至棒協簽字,最後由體總簽字,完成「精神上」的三方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