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 何必妄自菲薄?:(聯合報)

1996-02-25(本報記者李國彥)

一齣名叫「廿三歲以下球員不得挖角」的鬧劇,劇中人因為角色定位不明,或各持己見而爭吵不休,整齣戲唯一令人發笑的地方是,竟能欲罷不能的連續上映數月;演員包括教育部體育司、全國棒協、中華職棒聯盟及最近才軋上一腳的全國體總,球迷看戲的唯一評語是「這種大爛片怎麼不趕快下片」。職棒聯盟祕書長屠德言說:「聯盟的態度始終不變。」這個不變的態度是「絕對不與棒協簽約」,雖然聯盟所持理由是,不滿棒協理事長陳盛沺身兼聲寶巨人隊及大聯盟董事長的多重身份,其實台灣大聯盟的成立,中華職棒預期球員及票房市場將遭瓜分,無法永享「獨佔」優勢才是真正原因。所以聯盟抓住棒壇為保護中華隊一定要續約的「痛腳」猛踩。屠德言或聯盟會長陳重光的態度已無轉圜可能,所以無論是過去由體育司出面調停、或是剛剛接下「燙手山芋」的全國體總介人斡旋,亦或是棒協的一再退讓,都無法讓他們兩人點頭。目前唯一的解決之道,也許只有職棒「真正的」老闆各球團負責人出面喊停了。為什麼職棒聯盟該住手了?因為再這樣鬧下去,無聲但眼睛雪亮的廣大球迷,會愈來愈厭惡棒壇人士的鬥爭,萬一他們連棒球也一起覺得討厭,職棒的損失就大了。台灣大聯盟尚未開打,聯盟拚命與棒協纏鬥,根本不具任何意義;就算大聯盟明年正式開打,球賽是否精采、經營是否用心才是決勝關鍵,難道中華職棒聯盟對自身事業不具信心,否則為什麼這麼妄自菲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