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聯盟 可能修改球員合約:避免終身約的合法性 成為新聯盟的把炳(聯合報)

1996-01-23(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新舊職棒聯盟為了球員終身約問題,有可能尋求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解釋,「台灣大聯盟」自認這項致命武器「勝算」機率相當大;而據側面瞭解,老聯盟的球團有意先自行修改部分合約內容,以免如果真的被公平會裁定不合法時,號稱「球團長工」的這批球員大舉向新聯盟靠攏,老聯盟會嚴重失血。中華職棒聯盟祕書長屠德言表示,合約問題是球團與球員間的事,聯盟是局外人,但已委託律師處理,而且本土球員「終身約」這部分,「百分之百合理」。不過,他個人認為,合約或可比照洋將方式,「明訂合約年限」,有助於激發球員在契約期間努力表現也像洋將一樣,在球季結束時就談妥下一季薪資,不要弄得像現在一樣,春訓前談薪水,部分不滿意的球員春訓內容大打折扣。中華職棒聯盟除已肯定職棒球員現在所用的合約是「終身約」外,任何球員,在拿到「離隊證明」,都不能與其他球隊簽約;「台灣大聯盟」首當其衝,雖在招募球員時,開出「再領一次簽約金、五年合約、期滿走人」的優渥條件,但就卡在「終身約」的限制,一直無法與有意轉檯的老聯盟球員正式簽約也才有向公平會檢舉老聯盟合約「違法」的想法。但最近「台灣大聯盟」的作法轉趨內斂,「一動不如一靜」,且繼績透過管道與中華職棒聯盟協商,雙方明年起在職棒市場「共存共榮」,但所委託的律師正收集相關資料,協商不成或是老聯盟仍舊死守陣地,就送檢舉函,而且律師說法是:「不作沒把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