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1-17(本報記者賈亦珍)
讓職棒自由化吧!這幾年來為了在職棒與業餘棒球間建立規範,想在兩利情況下讓職棒與業餘棒球能共獲成長,教育部體育司煞費苦心地讓雙方簽了協議,但執行以來問題很多,職棒受苦,業餘棒球也每況愈下。最主要問題是這個協議要真正具有執行效力,必須雙方都有遵守協議的「道德」,但在利字當頭時,「道德」兩字就不見了,「特考」就是明顯的例子,協議明明規定未滿廿三歲的球員不得挖,但以特考方式卻也進去了幾位廿三歲以下的球員,尤其是中華成棒隊最想保住的黃裕登及黃文博。這種情況尤以今年為甚,在台灣大聯盟大舉進軍職棒的威脅下,雙方展開空前激烈的挖角大戰,廿三歲大限早就打破,在亞洲杯成棒賽前就有球員已被簽掉,還在當兵,還未滿廿三歲,體育司一點都管不了,只能說一句:「憂心忡忡。」職棒本就是商業行為,體育司來管職棒本就顯得突兀,而要用一般業餘想法來規範職棒,也早注定失敗命運,何不讓它自由化?體育司應管能管之事,而且訂了規定就應徹底執行,絕無例外,不能管的就不要管,讓市場自由競爭。今年九月國際棒總就要開放職棒球員打奧運,面對這種國際棒球新環境,體育司真正應做的是如何對未來棒運發展有前瞻性規畫,如果未來的世界棒運是職業化走向,此時強將業餘棒球置於溫室中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