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球風波:(聯合報)

1974-06-23(本報記者﹕孫鍵政)

全世界打棒球有一個傳統:全壘打的球,送給撿到球的觀眾作紀念。以往,國內辦棒球比賽也如此,檢到全壘打球的人,有的在比賽後還請全壘打者簽個名留作紀念。現在,一個球二百多元,積少成多,數目不小,棒球協會為了經費的緣故,請維持秩序的警察去跟撿到球的人要回全壘打的球。但是,球迷們檢到全壘打球都不願意還給大會。因而,昨天曾發生兩次爭執,場面很不好看,形同吵架。棒球協會如果一定要取回全壘打球,最好能在比賽之前廣播,讓觀眾體諒棒協的「苦衷」,免得一再發生「爭球」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