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坤珄想請公平會「作主」:合約是否違法?欲走那堪強留!(聯合報)

1996-01-06(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職棒三商虎隊捕手蔣坤珄昨天表示,下周他將向球團申訴,請球團讓他走,並開給離隊証明,若球團硬要留人,他考慮提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他的職棒合約是否違反公平法。蔣坤珄指出,球團在公佈調薪幅度前,曾有媒體報導他是開除名單之一,但球團在找不到新人替代,及「台灣大聯盟」向他招手後,又否認開除這件事。蔣坤珄曾提辭呈,但球團卻提出讓蔣坤珄「退休」的條件,球團的條件指出,「蔣坤珄如果退休,兩年內不得打棒球」,蔣坤珄認為太牽強,他說:「球團似乎沒有肯定一個球員的存在,讓我感覺很委屈。」虎隊副領隊林健雄昨天鄭重強調,他從未聽說虎隊有所謂的「開除名單」,蔣坤珄的「退休條件說」也僅止於非正式的溝通內容,林健雄反問:「如果大家都退休,跑去第二聯盟,那怎麼辦?」「台灣大聯盟」籌備處副總幹事梁功斌表示,他與蔣坤珄溝通時,曾勸蔣坤珄「忍耐」,但蔣坤珄可能真受了委屈,才想以個人名義請公平會裁定合約是否違法;但梁功斌強調,就算沒有球員以個人名義提請公平會裁定合約,「台灣大聯盟」也已考慮將中華職棒聯盟的合約送公平會裁定,但是以個人或是其他方式還未定。蔣坤珄認為,球團這兩年給他的加薪幅度令他心寒,去年由八萬加至十萬,學取後再加一萬成十一萬,今年加到十三萬五千,但他認為以他的成績,這種薪水實在無法繼續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