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聯盟與公平會主委初步研究:舊聯盟球員合約 可能違反公平法:(聯合報)

1996-01-05(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台灣職棒大聯盟」籌備處副總幹事梁功斌昨天表示,籌備處早已委託律師瞭解中華職棒聯盟所使用的合約及與球員簽約方式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而籌備處召集人邱復生也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王志剛見過面,初步研究,老聯盟目前與球員簽約的方式有違反公平法之嫌。積極籌組台灣大聯盟的那魯灣職棒公司一直很用心研究,老聯盟是否在與球員簽合約時違法,因為老聯盟用同一格式的「定型化契約」與球員簽下「不定存續期間」的「終身約」已有六年,且又將與今年新人簽約,是否違反公平法中的「聯合行為」一直頗有疑問。台灣大聯盟籌備處去年底就曾透過律師與公平會聯絡,並尋找國內外相關判例,期望能在公平法的部分突破老聯盟在簽約形式及簽約內容上的不合法之處,這部分已進行多時。梁功斌也指出,邱復生曾因此事與公平會主委王志剛聯絡,初步的溝通結果,老聯盟以同一格式契約與球員簽約,合約中又沒有明訂合約終止日期,這樣的「終身約」有違反公平法嫌疑,但因公平會是委員制,委員會議作出正式結論才能定案,這部分還有後續發展。本報記者林以君職棒球員工會昨天因聯繫不佳,沒有見到「台灣大聯盟」籌傭處召集人邱復生,但台灣大聯盟不但不以為忤,反而捧過頭來主動聯絡下次會面時間,更把見面的話題都想好了,台灣大聯盟最想與工會談的將是「合約問題」!台灣大聯盟籌傭處分兩組進行四隊球員的招募工作,籌備處副總幹事梁功斌負責與現有中華職棒聯盟旗下球員聯繫,但除了前味全龍隊李仲弘外,都處於放風聲階段,不斷聲稱見了那些王牌球員,卻沒有多少「業績」,工會此時造訪,籌備處有點意外。工會拜訪台灣大聯盟,其實也預傭了兩個話題:一是台灣大聯盟球員符合加入工會條件,工會希望新聯盟球員也加入工會;其次是工會請台灣大聯盟慎重考慮,不要用與老聯盟同一形式合約,與球員簽「賣身契」。對台灣大聯盟來說,「加入工會、簽合理契約,簡直就是天賦人權」。對工會這兩個話題都持正面且符合工會期望的態度,而這也正是台灣大聯盟想與老聯盟作一區隔的特點。工會成員頭上帶著緊箍咒拜訪各球團,吃了不少閉門羹,昨天見到了中華聯盟會長陳重光,他答應為工會出面,與對工會成立不是很贊成的兄弟象球團溝通,終於可以讓緊箍咒不再愈縮愈緊,但真正能解除這道魔咒的法師,是讓現有職棒球員契約合理化的人,目前以台灣大聯盟最有可能。